爱情公寓 - 爱情,也许是人心灵深处最纯洁的地方,无论他,她,都一生追随! 爱情公寓 - 最受网友欢迎的情感交流平台!
爱情公寓
  • 您的位置 爱情公寓 >> 婚姻 >> 婚姻爱情 >> 婚姻爱情审判进行时
  • 婚姻爱情审判进行时

  • 作者:爱情公寓  来源:www.joyii.com  日期:2007-5-19 8:32:54
  •  (上)
      
      开庭时间:n年5月13日,农历四月初七,宜出行、婚嫁、交易、官司、文案。
      原告:陈强,三十二岁,白领,自由职业者。
      被告:陶孟丽,小私营业主兼家庭主妇。
      原告诉讼事由:欲与被告离婚。
      原告提供证据如下:
      陈强和陶孟丽闹离婚,是因为陈强有了外遇。
      陈强和陶孟丽结婚十年了。当陶孟丽试探陈强与孙娟有否搞婚外情时,陶孟丽:陈强,你和孙娟......(话还没有说完)。陈强:“陶孟丽,前十年,我爱你,后十年,我爱她。我们离婚吧。”(陶孟丽极不情愿地目呆口瞪)。
      (法官旁白:现代啊,婚姻出现问题,主要的、表面的原因就是男方或女方有了外遇。)
      “这不可能!”陶孟丽对法官说。
      法官(暗地里,同情又无可奈何地):恋爱自由,结婚自愿,离婚自主,这是法律啊,必须尊重啊。
      法官:判决如下:原告证据确凿充分,准予离婚。
       ......被告陶孟丽不服判决,提请上诉。上述状陈述方式如下:(一)哭,悲痛欲绝;(二)闹,撕心裂肺,歇斯底里;(三)求,卑贱屈膝,低三下四,毫无脸颜;(四)家人亲邻出马,学说逗唱,无不尽其所能地劝告,述求,呵斥......(五)找到孙娟及其父母吵不顾口渴,骂不怕声嘶,打不惜流血。 (爱情公寓
       复审开庭时间:n年8月16日,农历七月二十四,宜破土、造房、出行、忌婚嫁、官司、返家。
      法官不为所动(暗地里,同情又无可奈何地):法律如此,谁可不遵啊?
      法官:......
      陶孟丽:慢!我有证据——(话到“证据”二字仿佛已无信心,声音之气流迅速地衰减了下去)。
      陶孟丽:我要挽救婚姻,就和陈强闹了开来。我陶孟丽哭过,骂过,求过,更让家人,亲邻来调解过,更找到孙娟及孙娟父母吵闹过,都无济于事。但是:
      证人:(一个乡下的亲戚):我们......乡下,有一个神仙婆,会化鸳鸯符,百无不灵。
      陶孟丽气喘吁吁,不顾炎炎烈日,挤了五个多小时的公共汽车,花去二百多元钱,带回两张一黄一红巴掌大画满了符号的草纸。
      按照神仙婆的叮嘱,陶孟丽和家人悄悄地燃了鸳鸯符,化作红糖水,又煮了两个鸡蛋。
      陈强(冷笑一声):“你们做这些,有什么用吗?”他端起碗,一口气吃下了鸡蛋,喝干了化有鸳鸯符的红糖水。
      (陶孟丽的脸倏地被火烫了一般腾起一团红云,羞涩的眼神,从陈强冷峻疑惑的目光边上躲过,尴尬一笑,像贼样要逃离了去。因为慌慌张张,差一点就碰在了陈强的身上。看见陶孟丽几个月以来第一次尴尬苦涩的笑,陈强的心像被什么戳了一下,生生地紧挛。他急急促促吞了一大口气,才回过神来......)
      但是,
      法官:判决如下:被告上诉之所供证据很不充分,驳回上述,维持原判里;
      
       (下)
      
      三个月后陈强和陶孟丽离婚。一走出婚姻管理所的大门,陈强就对陶孟丽说:“你们化了鸳鸯符水算计于我......哼哼。”陶孟丽的脸红一阵白一阵扭头走了。
       开庭时间:n年10月13日,农历四月初七,宜出行、婚嫁、交易、官司、文案。
      原告:陈强,三十二岁,白领,自由职业者。
      被告:孙娟,个人资料,不详。
      原告诉讼事由:欲与被告结婚。
       ......
      听众只有两个人
      女人望着男人,男人望着法官
      都垂头丧气
      听众只有两个人
      女人望着男人,男人望着法官,法官望着天空
      都在祷告
      ......
       离婚以后的陈强并没有和孙娟结婚,一个人单身生活着。
       法官:(手中的玫瑰花儿折垂着头。)(法官的身高和年龄分别是157cm和58岁。)
       (单身的陈强仿佛成了一块宝,为他做媒联姻的人络绎不绝。美丽的不美丽的,有钱的没有钱的,陈强都一应看了。大家问他怎么定夺,他或笑而不答,或应承接触,态度总是不冷不热,一个也没明确的信号儿。陈强做媒联姻的事情就日见冷淡了下来。
      继续单身的陈强日复一日地单身着。忙忙碌碌生活,工作,社交的间歇,他会想起陶孟丽,也会想起孙娟......)
      
       开庭时间(三年以后):r年10月13日,农历四月初九,宜出行、婚嫁、交易、官司、文案。
      原告:陈强,三十二岁,白领,自由职业者。
      被告:陶孟丽,小私营业主兼家庭主妇。
      原告诉讼事由:欲与被告结婚。
      陈强和陶孟丽又生活在了一起。
      法官:(手中的玫瑰花儿折垂着头。)(法官的身高和年龄分别是156cm和61岁。)
      那年冬天的夜晚,陈强和陶孟丽躺在宽大的床上,一边看电视,一边聊天。
      陶孟丽:“陈强,你干吗不和孙娟结婚?她既年轻,又漂亮。”
      陈强:“我和她结婚了,还会和你躺在这儿看电视聊天吗?嘿嘿。”
      陶孟丽:“哼......那么多人又给你做媒呢?......说说心里的老实话嘛。我想听听嘛。”
      陈强:“还记得我们离婚前的那个夏天吗?你和妹妹算计着要偷偷化鸳鸯符红糖水给我喝的时候,我正好进厨房,你像作贼一样地往外逃,还差一点撞在我的身上。你张红了脸抬头向我羞涩尴尬一笑......好几个月了,我看到你的不是哭就是闹......你那时又瘦又黑,小小身上的绿花裙子里面空荡荡的,风一吹,仿佛就会倒下。在浑黄的灯光下,你羞涩尴尬凄苦的一笑,像钩子一样,抓在我的心上,一阵心痛,爱怜之情由然产生,沉重地压在了我的心上。年深日久,你那一笑的景象,在我的脑海却越来越清晰。我的心里,那种心痛,爱怜之情也越来越强烈......还怎么装得下别的女人?哼。”
  • 上一篇:
    下一篇:
关于我们 - 网站动态 - 互动合作 - 广告服务 - 相关法律 - 网站声明 - 诚邀加盟 - 在线翻译 - 联系方式
渝ICP备06004240 爱情公寓-最受网友欢迎的情感交流平台(合作QQ:19240943)
Copyright © 1999-2008 joyii.COM Inc.All Rights Reserved